南越文王墓出土“长乐宫器”陶瓮及其铭文拓片 南越王博物院 供图
展览主要展示南越国宫署遗址及南越文王墓出土的带字文物,兼有岭南地区同时期的相关发现。其载体有青铜器、陶器、漆器、木简等,书写方式有印、戳、刻划、墨书等,文字内容涵盖地名、纪年、宫室名称、官职人名、刑律税法、农耕养殖、祭礼战事等,属于当时人记当时事。
以此次展出的南越文王墓出土“长乐宫器”陶瓮为例,当时人习惯在器物上戳印宫室名称,以示其所属。历史文献记载,“长乐宫”为汉长安城内的宫殿建筑,但这件陶瓮为南越文化特有器型,其纹饰也体现出显著的南方风格,应为本地烧造。故此“长乐宫”应是南越国自建的宫殿,反映了南越国效仿中原王朝进行宫室营建和命名。
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公主简” 南越王博物院 供图本次展览精选30件南越木简展出,有记录宫中御苑种植枣树之事,也有记录税收、刑罚、战事等事,内容相当丰富,可窥见当时王宫御苑中的历史细节。其中有一件木简的简文“张成故公主诞舍人廿六年七月属将常使□□□蕃禺人”。通过此简的“廿六年”,能判断其记录之事发生在南越国第一任君主赵佗在位二十六年。简文中的“公主诞”,应为赵佗之女赵诞,这在《史记》《汉书》等传世文献中未见记载,补充了历史文献对岭南地区记录的不足,对了解南越王室成员及其属官、权力地位等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据南越王博物院有关专家介绍,2004年,考古人员在南越国曲流石渠遗迹西北处的一口渗水井内,清理出一批南越国木简。从1995年南越国宫署遗址发掘开始,至此将近十年,都未见任何竹、木简牍,这批南越木简显得尤其珍贵。经过清理,木简共计百余枚,字数逾千个。
据考证,木简是目前南越国最早的出土文献,被誉为“岭南第一简”。(完)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